停止补液后,多久采血对检验结果并不会有太大影响呢?
创伤骨科,时常遇到四肢中三肢受伤或者缺如病人,并且这仅剩肢体往往都有输注补液,这个时候采血这个问题时常会烦恼着我们临床护理工作者对于这个问题,搜索《静脉采血技术操作规范》找到了一个答案:
如双侧肢体均有输液者,可停止一侧输液后开始采血,先采 10 ml 弃去,再采所需血量,则不会对结果产生影响
适用于这个问题,但临床上往往病人对这种做法并不能很好接受,尤其是失血过多贫血的病人,所以在此刻有个疑问,如果不采取以上做法,停止补液后,多久采血对检验结果并不会有太大影响呢?
丢弃10毫升,基层是无法执行,不管贫血不贫血,抽十毫升对任何患者都觉得多,丢弃不用,况且还外伤,肯定不让抽了。我们基层治疗也一般药物,豆没考虑停多久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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