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 发表于 2021-4-21 21:48:00

开办个体诊所的朋友请注意防范形成违法事实

开办个体诊所既方便民众就医治病,又有利于医务人员更好地发挥学有所长,为民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但也有很多法律、法规需要认真遵守、执行,若稍有不慎或对某些法律、法规尚不知晓,说不定就会遭遇相关执法队的处罚,好几天的辛苦就得用去缴罚款了!
最容易突然被处罚金的是事项是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先让大家看看国家卫健委2017年12月26日第二次修订的《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第四十一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就是第四条最后这句“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不知有多少个体诊所做到了?我估计,几乎很多个体诊所都没有做到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因为很多个体诊所都是规模小、人员少,虽有消毒管理制度,但却无法建立消毒管理组织,这种情况下你又能采取什么方法、什么标准去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尽管你无法建立消毒管理组织,而又无法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恰好就成了你违法的事实,成为被处罚的理由。最近,一位朋友的个体中医备案诊所,就被当地卫健局执法队以“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的违法事实为由,按四十一条之规定处以罚款2000元。朋友问他们究竟怎样检测,他们也不知道,只说到时候就通知你,这就有点意味深长了。
所以,请各位开办个体诊所的朋友注意,一定要认真遵守、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不要遭遇处罚还不知道是怎么事!但“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这个问题,还需大家交流、讨论,得出最好的实施办法,防范形成违法事实才是上策。
2021.4.21

呼吸不太顺 发表于 2021-4-22 13:37:00

感谢管理员审核通过!

lyy 发表于 2021-4-22 15:54:00

非常好的提醒,期待更多作品

牛黄 发表于 2021-4-22 16:36:00

取得证照,遵纪守法

13312129300 发表于 2021-4-22 19:56:00

学习了

非凡清风 发表于 2021-4-22 20:27:00

很好的学习,

非凡清风 发表于 2021-4-23 20:12:00

手术者 发表于 2021-4-22 15:54
非常好的提醒,期待更多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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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关注、回复!

地黄 发表于 2021-4-23 20:31:00

张颖13555267267 发表于 2021-4-22 16:36
取得证照,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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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关注、回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这个规定未免过于笼统,能上等级的各级医院、和有一定规模的卫生院、站、所理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所谓“组织”,必定是由数人组成的团队才能称之为组织,而一个人开办的个体诊所又怎么建立这种组织并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菌的效果检测?所以,这种笼统的规定就能使个体小诊所盲然,被迫形成违法行为而被处罚。

马斯洛 发表于 2021-4-23 20:32:00

LRD12345678 发表于 2021-4-22 19:56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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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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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21-4-23 20:33:00

zzc1526 发表于 2021-4-22 20:27
很好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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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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