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参 发表于 2018-4-20 22:00:00

护士《给药制度》

一、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
二、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三、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
四、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帽子、口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作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用药后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登记本。
六、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七、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
八、治疗后所用的各种物品进行初步清理后,由中心{MOD}室回收处理。
九、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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